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韶关市司法局 周正祥
去年12月18日,周永康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司法部于今年1月27日下发《关于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延长至2010年底。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围绕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在继续推行十项便民措施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拓展服务领域,注重从源头上解决困难群众的利益问题。二是突出重点服务对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四是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果。法律援助不仅是政府的民生工程,而且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减压阀”。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既是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又是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职责所在。我们要通过深化主题活动,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前提条件
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到开展法律援助是社会矛盾化解的新思路。通过法律援助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及时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在办案过程中,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让困难群众感到满意、感受温暖。努力解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实现案结事了。其次,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法律援助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新举措。适应困难群众的实际需要,落实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促进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努力提高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更多地用教育疏导、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作用。第三,要充分认识法律援助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中的导向作用。通过完善法律援助与公检法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促进案件公正审理;明确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规范法律援助行为,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强化办案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推行援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健全法律援助民意沟通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和受援人的监督,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信力。
二、政府保障,财政投入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关键
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是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我们司法行政部门服务百姓、服务民生、服务大局的平台与窗口。近两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民生,进一步加大了对法律援助等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把发展成果更多地落实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其中市本级2010年政府投入法律援助的资金同比增长了33.3%。我局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把法律援助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联系起来,提到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提出的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做到应援尽援。2009年度,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81件,与2008年相比提高了36.1%;其中市法援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9宗,同比增长了76%。有效地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问题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保证
近年来,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局及时调整了工作思路:一是切实加强法援机构建设。我局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和调入等方式使法援处和公职所的专职公职律师达到10名。我局还会同市编委、市人事局联合下文,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法援处、公职所要保证两名专职公职律师,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将法律援助制度宣传与“五五普法教育”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无论是城市还是乡镇的普法活动,都有我们的公职律师宣传法律援助的身影。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对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的认识。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14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规范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异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在办案过程中密切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三是建立健全法援联动机制,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援助从根本上说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我局先后与社会劳动保障局、信访局、市检察院建立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其目的就是预防纠纷、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去年在“6.26”事件的处置中,法律援助就惠及“6.26”专案的所有被告人。并对被告人及其家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为被告人及其家属息诉罢访奠定了基础,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部门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职能作用。四是完善考评体系是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力手段。为了克服法律援助工作发展不平衡、“一头热”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的矛盾,我们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列入各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考评体系,并辅之以网上立案审批制度,强化监督,明确规定最低办案数量;同时把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配置作为硬性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有效地推动了县(市、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切实服务困难群众的有效载体
周永康强调,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关键要解决怎么看、怎么做的问题。法律援助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司法行政部门一定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经济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司法行政资源,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一要大力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要充分发挥律师特别是公职律师在消弭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二要大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在继续做好“一镇一顾问”的基础上,为政府部门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三要大力弘扬党和政府始终牵挂群众、体恤民情的优良传统,努力做好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延伸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作风,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尽心竭力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将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落到实处,让困难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温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