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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
发布时间: 2010-02-25  [关 闭]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
    这次活动的主要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调解优先”原则,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我市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征地拆迁、山林纠纷、企业欠薪等矛盾纠纷,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集中开展排查调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的胜利举办,为韶关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这次活动将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矛盾信息汇集和分析研判、重大社情报告、矛盾纠纷调处联动和考评督办等工作制度,努力构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机制。市局将定期、不定期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进一步完善 “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的科学评价体系。
    二是巩固和规范村(居)人民调解庭建设,不断延伸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及时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三是努力构建人民调解大格局。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和人民调解与综治信访、劳动争议仲裁的紧密结合,努力实现由各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综治牵头、司法行政部门主办、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四是切实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在企业”活动,采取依托工业园区设立调委会的方式,不断推进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企业人民调解工作。重点要建立和完善外来投资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和工作机制,推进外来投资企业人民调解工作。
    五是积极探索和发展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在全市周边地区建立健全跨地区的边界矛盾纠纷联合调处组织协调机构和调处网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妥善调处边界纠纷。逐步建立街道、社区、小区三级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体系和物业纠纷信息员队伍,确保信息畅通,调处及时。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医患纠纷。
    六是积极参与芙蓉新城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芙蓉新城开发建设是市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征地拆迁等诸多矛盾纠纷。为及时化解这些矛盾纠纷,加快芙蓉新城开发建设进程,市、武江区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和西联镇人民调解委员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芙蓉新城开发建设专项矛盾纠纷调处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调处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参与、全力以赴。
    七是整合内部资源,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加强内部协调,发挥整体优势,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深入推进“一镇一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律师担任司法所法律顾问的职能,协助司法所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等工作,提高基层维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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