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司法局信息网 今日时间: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南雄市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 2010-03-02  [关 闭]
 
    

 

   近两年来,南雄市司法局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扎实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全力构筑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南雄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两年来,南雄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42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1592件,调解成功率达96.9%;防止群体性上访50580人次;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6180人次,制止群众性械斗4,有力地维护了南雄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其主要做法是:     

强化领导,注重在激活工作网络上下功夫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南雄市委书记林楚欣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对总体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亲自过问,指导或批示督促办理。市委常委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市党政班子领导干部每季度到挂点镇参加一次人民调解工作分析会,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每个月一次到联系点指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20083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机制、队伍建设等,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

南雄市坚持把工作队伍和网络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并激活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建立了市、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调解组织2898个,调解员共4017人,其中:市级120人,镇级18174人,村级232985人,村小组级26482858人。同时,设立国土、农业、林业、水利、民政、建设、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八个专门调处办公室,负责专门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在乌迳、全安、湖口等中心法庭和公安派出所分别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在烟草公司、供电局、珠玑纸业公司等3家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在市区成立了南雄市民间纠纷调解中心,从而拓宽了调解领域和社会覆盖面,促进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民间调解的有效衔接,相互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南雄市十分注重提素强能抓培训,增强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信心。把矛盾纠纷调解知识和技巧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计划,每两年把全市232名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集中到市委党校轮训一遍,适时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调解员评阅调解协议,实施“传、帮、带”,帮助村级专职调解员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同时,各镇司法所普遍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讲解案件、印发资料,发放《人民调解员》手册和《人民调解员培训读本》等方式,不断加强对镇、村、村小组调解员的培训工作。

二、强化保障,注重在建立激励机制上下功夫

为稳定调解工作队伍,激发调解工作热情,南雄市不断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市、镇()分别按人均0.5元的标准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超过了人均1元,使调解工作经费和各项奖励措施落实到位,调解员补贴经费能够按时直拨到个人帐户。坚持每两年表彰一次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对连续5年从事调解工作、维稳工作贡献突出的乡镇专职调解员,给予享受副科级干部待遇,充分调动广大调解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广大调解员投身调解工作的热情。

三、强化责任,注重在落实调解机制上下功夫

为强化各镇(街)、各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南雄市坚持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与综治考评考核同步进行,对各镇()各单位不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或工作不落实,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群众越级到省进京上访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市党政领导挂点、市直机关单位包点、镇村干部联系点的领导包案责任制,从上到下层层落实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同时,切实发挥调解工作网络的作用,从下到上逐层级把住关口,一般性的矛盾纠纷解决在村小组或村委会这个层面,不轻易把矛盾上交或转移。在超出本层级能力范围的情况下,将矛盾纠纷信息以专报形式迅速上报,并跟踪矛盾纠纷事件以防扩大影响,积极协助有关单位调解纠纷。这样,上下联动,整合力量,共克矛盾纠纷。

每逢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南雄市还对调处工作进行专门布置,滚动排查、调处,遇有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或突发性群体事件,各部门及时相互联动,各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迅速有效地处置和化解矛盾纠纷。

各镇()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在每个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的基础上,各镇()组织开好每月一次的例会,及时把收集的矛盾纠纷信息资料,书面报镇()主要领导批示办理,从而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正常、深入开展,切实达到“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目标要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创新,注重在拓宽调解渠道上下功夫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周永康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相结合多种方法、多种力量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认真贯彻上级的有关精神,南雄市司法局按照“三个有效衔接,两个紧密结合”的有关要求,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一是继续指导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并与公安、法院探讨衔接的具体细节,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截至2009年,全市已在3个基层法庭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在4个公安派出所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逐步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有效衔接机制;二是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综治、信访在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协调和配合,目前,全市18个基层司法所已全部与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合署办公,建立了多种力量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劳动争议调解有机衔接,将调解优先的原则贯彻在解决企业矛盾纠纷中,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社会覆盖面,努力构建和完善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大调解”网络。   

五、强化宣传,注重在教育引导上下功夫

加强宣传,搞好教育引导,是增强调解工作实效的基础。为此,南雄市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一是实施“村村通广播”工程,把握舆论导向。投资200多万元,以安装无线调频广播的方式,覆盖了15个镇(街道)471个自然村,在村委会设置发射机房,全市统一播出时间和栏目设置,让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民间纠纷调解情况、科技兴农惠民措施等信息及时宣传到千家万户,将本村重大事件和重要村情及时传达到户,防止群众被不良信息所左右而引发矛盾纠纷;二是按照村民自治的要求,充分尊重村民的风俗习惯,把和谐维稳的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相互监督并遵守,运用群众自律把住矛盾纠纷的关口;三是运用新闻媒体宣传成功调解典型案例,宣传通过调解渠道有序解决矛盾纠纷,宣传“哪一级管辖哪一级解决”的调处工作原则,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成效,宣传人民调解的重要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参与人民调解的自觉性;四是精心组织,切实有效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活动;五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专项宣传活动,使人民调解进入千家万户,提高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知度,首选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南雄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科学发展,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由2008年的96%提高到2009年的97.9%,为构建和谐南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广东省韶关市司法局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韶关市友迪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09126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