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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韶关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0-02-05  [关 闭]
 
    

 

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做好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紧紧围绕保稳定,扎实做好各项维稳工作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司法行政工作首位,强化职能发挥,主动作为,勇于作为,不断拓宽和延伸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渠道和触角,积极构建司法行政维稳工作新格局。

一是进一步加强劳教(戒毒)工作,确保场所安全稳定。提高教育挽救质量为首要标准,积极探索加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管理工作新路子;开展“执法管理专项教育整顿”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推动干警 “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消除和避免了因劳教干警执法问题引发不安定因素;以推行“四个机制”为保障,确保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以开展安全大排查、安全隐患治理和“守法纪 打团伙 促稳定 迎国庆”等专项活动为载体,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以提高物防、技防水平为手段,不断加强所内监控、检测等安全设备建设,提高防控能力;以防范生产事故、食品中毒和爱滋病、甲型H1N1流感等为重点,确保生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通过努力,劳教所教育挽救质量稳步提高,劳教人员受教育率100%,难改人员改好率95%以上,强戒人员所内戒断率100%,所内改造秩序持续安全稳定,连续七年实现了“四无”的目标,为平安和谐韶关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进一步加强律师维稳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律师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和敏感案件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和敏感案件代理中工作方式和方法,切实维护信访和诉讼秩序稳定,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大力倡导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发挥律师专业法律知识扎实、办案经验丰富、善于说理释法的优势,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尤其是在参与做好“6.26”维稳工作中,充分发挥律师职能和专业优势,认真做好律师驻旭日厂维稳、法制宣传、律师辩护、法律援助、被告人家属思想等工作,彰显了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受到了中央专案组、省委政法委、省厅和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韶关律师整体形象得到了较大提升。此外,还认真做好“6.26”案件司法鉴定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扎实开展了以抗击金融危机为主题的“人民调解在企业”、以化解春节前后返乡农民工纠纷为主题的“南粤春暖行动”,以及以确保国庆中秋稳定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活动。不断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人民调解与综治信访、劳动争议仲裁紧密结合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至2009年底,全市有67个公安派出所、38个人民法庭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受理调处纠纷490件。着力推进司法所以“八个一”为目标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中的基础作用,还主动与信访、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的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我市“三个有机衔接两个紧密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和大调解机制逐步建立和不断健全。加强了人民调解队伍的培训,在组织97名司法所长分期分批参加省厅培训班的基础上,市局还举办了为期5天的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培训人员149人。通过采取各项措施,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调解组织1570个,其中村(居)调解委员会1418个,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108个,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42个,外资调解委员会1个,其他调解委员会1个。一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832件,调处成功9509件,调解率为 100 %,调解成功率达96.7%,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第一道防线和基础作用。

四是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按照 “出来有人接、接回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的工作目标,注重与各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注重发挥信息平台作用,注重落实有关政策,注重抓好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把帮教与帮扶结合起来,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安置、就业、创业等实际困难,提高帮教效果。据统计,2009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21名,帮教率达94%,安置率84%,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之后,又建立健全了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县司法局还增设了社区矫正科(股),部分县局还争取落实了专项经费,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成熟一个接收一个的要求,2009全市已经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3名。

(二)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把服务和谐韶关建设、服务全市又好又快发展的理念融入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过程,创新普法方法,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并荣获了“五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集体称号。

一是创新形式,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送法下乡小分队”系列活动是市普法办今年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312, “送法下乡小分队”在曲江区大塘镇开展了首场“送法下乡”活动之后,按照每月开展一次送法下乡活动的总体部署,先后深入到镇村和企业开展了9次送法下乡、进企业活动此外,根据维稳工作面临的形势,制定下发了《韶关市维稳专项法制宣传实施方案》、《关于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在韶关旭日玩具厂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是以办理政协提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认真落实市政协委员《关于加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提案》,举办了全市中小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影片活动,刻录了400张法制教育片光盘,发至各学校,由学校组织学生观看。在此基础上,举办了全市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影片观后感”征文比赛。此外,我们还进一步加强了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三是发挥职能,积极组织、指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普法办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专业法主管部门,先后开展了 “春暖行动”, “三八”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6?25国土日、“6?26”禁毒日、“消防安全月”、“建筑安全生产年”等一系列法制宣传咨询活动,营造浓厚法制宣传氛围。

四是积极参与“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实践,推进法治韶关建设。通过“韶关普法网”和《普法简报》等法制宣传阵地加强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促进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积极参与“法治”创建工作调研,就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措施。

五是积极组织开展首个“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活动内容形式多样,丰富多彩:举办了市委中心组学习暨韶关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会同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部门向移动手机、小灵通用户发布法制宣传短信;在市区全民健身广场举办了大型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超市活动;举行了2009年度全市集中统一普法考试;徐建华书记在《韶关日报》发表《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韶关》署名文章,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志才同志于124日当晚发表“12?4”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电视讲话;到始兴县马市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三)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司法行政职能出发,积极跟进,延伸工作领域,扩大覆盖范围,整合各方资源,建立联动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积极组织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不断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提高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同时,针对乡镇法律服务人员相对较少、力量薄弱的现状,对全市律师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和均衡配置,组建了律师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推行“一镇一顾问”制度,协助司法所做好法律宣传、解答乡镇农村涉法法律问题、指导经济合同起草与制定、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等工作,提高基层司法所维稳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制定《为“双转移”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的意见》,积极主动介入本行政区域内的“双转移”工作重点项目,大力开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为“双转移”保驾护航。

三是整合资源成立专业律师服务团。发挥律师整体优势,成立了侨资台资企业、中小企业和“三农”3个律师服务团,努力为韶关的侨资台资企业、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扎实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活动,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力度,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方便受援广大农民工兄弟。注重创新法律援助工作,在“大调解”工作机制框架下,将人民调解观念引入到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减少申请人的诉讼成本,实现案结事了。同时,与市信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检察院建立了法律援助联动机制。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81件,比去年增长36.1%。其中市法律援助处直接受理案件249件,比去年增长76%

五是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工作。广大公职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国有企业“两个退出”,参与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审查和修改,参与处理涉及政府和政府部门的诉讼、复议、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当好法律参谋,从法律层面上协助政府和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据统计,市公职所2009年就承办政府部门诉讼案件18件,参与行政处理决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62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的有24件;参与3次双退会议,审查18家企业退出资料;参与信访听证会2次;办理法律援助业务29

六是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按照加大公证扶持力度、加快公证事业科学发展的思路,进一步解放思路,更新观念,继续从人员配备、政策倾斜、措施激励、工作指导、业务拓展等方面,扶持公证工作的发展。全市公证工作人员积极开拓,努力拼搏,促进了公证事业的显著发展。全市共办结各类公证1065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6.2%,收费268万元,增长39%其中市公证处办结公证5404 ,占全市办证数的50.7%,收费185万元,占全市的69%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推进科学发展能力

一是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题,提高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意识和理念,增强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二是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机关绩效考核和省司法厅“十不让”守则为载体,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纠正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以业绩衡量工作成效,努力形成抓落实的氛围。三是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行业党建工作,增强领导班子和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注重培养树立和学习推广先进典型,弘扬正气,今年来继续宣传推广了邓火坚的先进事迹,并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向邓火坚同志学习的活动。五是注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教育、惩处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五)扎实抓好其他各项工作,推进全年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1)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工作。严把申报关,在曲江新成立了一家法正司法鉴定所。加强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技术考核监督和设备配置工作,建立完善司法鉴定工作有关制度、程序和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确保鉴定结论的科学、客观、准确。

2圆满完成全国司法考试韶关考区工作。严格按照司法部“最严密、最规范、最廉洁、最公正”的要求,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和试卷运送、交接、保管、保密等各项工作,确保了司法考试万无一失,受到了省厅的好评。

3)加强法学教育,开展法学研究。协助市委组织部、政法委组织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韶关专场报告会;成立了民商法研究会,开展了首届法治韶关论坛活动。

4)加强计财装备工作,确保了工作的正常开展。积极理顺关系,争取各级对司法行政机关业务办公场所建设和经费保障、物资装备的支持,切实加强了司法行政系统基础建设,改善了办公条件。其中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市局被省厅记集体二等功,还有两名同志荣记个人二等功。同时,还加强了各项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5)抓好司法学校过渡期工作。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司法学校过渡期工作,重点围绕“三个确保”(即确保学生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不增加学校债务),强化管理,厉行节约,艰苦奋斗,顺利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

此外,还扎实加强了政工、人事、纪检、监察、信息、档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电子政务和创卫创园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韶关市司法局

                             00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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